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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印发法官司法责任追究条例:办案质量终身负责,10月21日公布

2026-10-21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(法发〔2026〕11号)整理

最高人民法院10月21日公布《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》,共47条,明确法官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,故意违反职责或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追责,同时废止施行多年的《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。

这份条例经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以法发〔2026〕11号印发,2026年9月1日签发,10月21日通过最高法官网对外公布,共七章47条。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: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,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,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,推动法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。

最受关注的是"终身负责"条款。条例第二条规定,人民法院司法人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;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审判职责,或者履行审判职责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,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司法责任。这里的"审判职责"覆盖立案、审判、执行及其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,不限于庭审和裁判。

条例同时划出了边界:追究责任要区分故意与过失、区分违纪违法与认识分歧,正常的法律观点争议、因对法律理解不同导致的裁判结果差异,不属于追责范围。程序上设置了调查、听证、申诉等环节,明确调查组应当在批准调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调查,必要时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,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。

对当事人而言,这份文件的意义不在于可以直接援引它去起诉法官,而在于司法责任追究的规则更清晰了:什么情形会被追责、通过什么程序追责、被追责人如何申辩,都有了明文依据。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全文已收录本站"法律法规"栏目,可在"重要规范"分类下查阅。

声明:本文由浙新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及权威报道整理撰写, 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如您有相关需求,可以联系浙新律师获取专业法律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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